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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身份认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3-22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希望通过网络得到住房公积金各种信息,并可自助办理一些住房公积金事务,温州市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已初步建成综合服务平台(门户网站、APP、微信等)。按照温公积金〔2015〕91号文件要求,使用该服务平台须进行身份认证,为了方便广大老师,我处将统一代办公积金缴存职工身份认证工作,请各学院、部门组织所在部门人员填写签署《缴存职工身份认证申请表》(详见附件)、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于3月25日前汇总交至南校区行政楼312A室叶琍玲,联系电话663911,办公室778659,并汇总填写《身份认证模板信息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535861@qq.com。教职工公积金账号查询(详见附件)。

逾期未办理或信息不全者,我处将不再代办,由教职工本人或委托配偶至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窗口认证。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已面签定制12329短信服务的缴存职工,先前已经通过身份认证,无需重新认证。

计财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住房公积金身份认证.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