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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关于2015年温州市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6-08浏览量:

各学院、部门:
为了加强社会公益领域的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解决影响温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共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根据《温州市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温市科发〔2014〕78号),温州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2015年温州市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资格及经费要求
1.温州市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面向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好科研工作基础的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行政事业单位或机构。主动设计项目可由市外科研机构承担。
2.单个项目申请市财政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根据温政办〔2014〕51号和温市科发〔2014〕78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只能申报推荐经费自筹项目。
(二)时间安排
温州市2015年度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即日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公司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8日上午10:00前。
二、申报程序
1.网上在线填报
登录“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jxm.wzkj.gov.cn),在线填报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要求见用户登录界面“申报说明”。
2.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包括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在“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上直接打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能体现项目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情况的佐证材料。申报经费自筹项目需附上《科技项目经费自筹承诺书》(见附件1)。以上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各学院、部门应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在截至日期(7月8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和公司汇总表报送科技处(南校区行政楼705B)。纸质材料经科技处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科技处统一送交温州市科技局行政审批窗口,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光明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楼(运管窗口旁边)。
三、主动设计项目
为更好完成温州市“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编制任务,市科技局主动设计了一批项目(见附件2),通过公开征集择优确定承担单位。科技发展规划内容一般包括形势与需求、总体思路、主要任务、重点科技发展领域、保障措施等。其中“温州市“十三五”激光与光电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平台)和布局研究”需提出重大项目布局思路、重大项目清单及重大项目布局图。主动设计项目经费补助范围为5-10万元,立项发文后半年内提供规划初稿,1年内申请验收。根据温市科发〔2014〕78号文件精神,主动设计项目激励费可达资助经费20%,且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或行政单位津补贴工资总额。
项目受理窗口联系人:张风帆、张亨、郑旭展,联系电话:13587556210、13157727667、13587898982;市科技局联系人:张锋,联系电话:88287819。
科技处联系人:张红梅 管丽丽 联系电话86596003
作 者:办公室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15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