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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4-18浏览量:

各部门、各学院: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14〕143号)精神,现就公司开展201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团队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团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团队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公司产品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公司产品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公司产品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推荐指标、要求

201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我市的指标控制数为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6名,高技能人才1名,两类人才指标数不得互用。

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不占指标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

三、推荐程序

集团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公示后、向市人社局送交审核,市人社保局对申报人选进行条件审核,组织专家讲行评议,请示市政府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单位、部门抓紧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并于2014年4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南校区行政楼715A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材料要求如下: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及申报附件材料各1份,材料若涉密,须脱密处理。

3.由新版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及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也适用高技能人才)生成的人选数据库文件1份(RPU文件)。

上述相关表格、软件见附件1-3。

材料报送地址: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南校区行政楼715A人事处,电子材料发送到rscszk@wzu.edu.cn。

联系电话:陈雅86598067,孙华生86598072。

人事处

2014年4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