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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3-28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做好2017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50号)通知精神,2017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地方合作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服务国家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导向,以推进浙江教育现代化为统领,按照浙江省《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通过实施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我省高校骨干教师和优秀中小学董事长出国研修,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有益教育经验,学习国际前沿理论,提高我省高校骨干教师的一线教学能力和整体学术水平,帮助我省中小学骨干董事长开阔视野,提升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各类学校进一步加快改革创新,培养国际化人才,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选派计划

2017年全省计划选派205人,其中理工农医类105人,人文社科类100人。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四、选派学科专业

理工类优先考虑涉海类学科专业(包括海洋工程、海洋科学、水产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能源动力类、农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人文社科类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专业、时尚类、美术类、外语类、教育类等专业。

五、重点选派范围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2017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拟重点考虑以下人选:

1. 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 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 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 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任务的教师。

六、申请条件

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需要推荐出国留学申报人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对赴美留学访问学者英语水平有新要求:根据美国国务院通过的《联邦公报》,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拟赴美国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邀请函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已明确淘汰的人员可以申报该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最新通知,2017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调整至2018年9月30日。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

七、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4月1日–4月13日: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务必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见附件1),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2),确保网报成功;

2. 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有意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3. 4-7月经过初审、面试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8-9月公布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八、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承担。

九、项目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要求持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1. 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 2017年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省教育厅也将对随意放弃录取资格的教师及派出情况不理想的高校进行通报处理。因本项目报名踊跃,竞争激烈,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十、其他说明

1.有关选派要求、注意事项,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http://www.csc.edu.cn)查询;同时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www.zjedu.gov.cn,附件5)作申报指导,请各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相关附件后,再开展申报工作;

2.已申请过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进修培训计划人员优先考虑;

3.申请人在4月12日前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A4双面,一式2份);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要求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格式见附件4),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每位申请人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不超过500字),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推荐意见电子文档以申报人命名统一发至邮箱rscszk@wz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4.一个单位有多人申请报名,按“理工农医类”“人文社科类”分别排序,并填写2016年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

5.学校根据申报情况进行上报。

联系人:蒋老师,孙老师,班老师,联系电话:770892,778072,联系邮箱:rscszk@wzu.edu.cn,联系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4B。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准备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网上申报指南

3.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样表

4.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样稿)

5.2017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人事处

2017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