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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3-11-22浏览量: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党委〔2008〕20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人员;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管理和服务岗位的教职工;

优秀辅导员的参评对象为全校在岗辅导员,并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

优秀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全校在岗的班主任。

二、参评条件

参照党委〔2008〕20号文件(见附件1)。

三、评选名额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比例为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名额分配见附件2);

2、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名额为10名(其中瓯江学院、城市学院各2名),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名额为20名(其中瓯江学院、城市学院各4名)。

四、评选程序

1、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四类优秀推荐人选,报送给相应的评审部门。

2、评审。集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进行审核。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由党委学工部负责,具体条件和要求另行通知。

3、公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审批。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公司党委审批。

五、评审要求

1、推选工作要求:各党总支(分党委)根据评选比例推荐人选。在推荐评选中,注重把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立德树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

2、评选材料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A4、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和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具体,文字精练,1500字左右)。

3、评选时间要求:各党总支(分党委)于12月6日前将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材料报送公司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公司党委组织部邮箱(wdzzb@wzu.edu.cn)。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党委学工部(邮箱:xsc416@wzu.edu.cn)。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1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