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教师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师公告 - 正文

关于申请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9-11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精神,截止2015年8月31日,教龄满30周年(未在教学岗位人员不计算教龄)而尚未发放《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公司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由公司党委组织部统一报温州市教育局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人请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可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1份,由学校审核签署意见、盖章。

2.申请人请交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学校、姓名和出生年月。

3.档案履历证明1份(由校综合档案馆干部档案室统一办理)。

4.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申请材料请交至公司党委组织部(南校区行政楼818室,胡保永,联系电话86689831,661015)。

附: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

中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9月10日

附件: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