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区,有关部门: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陈国同奖励基金和嘉华奖励基金项目实施办法》,现就第五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公司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全校在岗的班主任和辅导员,以及在员工育人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教师,均可以申请“育人典范奖”。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4月10日(下周一)之前,有关部门、学院、学区将推荐参评的教师纸质版材料(附件1)报送员工处,电子材料统一发送到89688730@qq.com 。
2、联评阶段。员工处牵头召开联评会议,确定教师“育人典范奖”初步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审定阶段。初步评定的“育人典范奖”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评选名额及奖金
“育人典范奖”获奖者10名,每人奖励3000元。
五、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16年度。
2、曾获得“育人典范奖”的教师(参照附件2),不再参评。
六、联系方式
南校行政楼416B 刘老师 咨询电话:86596031
附件1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审批表
附件2:历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获奖名单
员工处 员工办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