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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任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3-30浏览量:

各学院、各学区、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五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并按本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结构比例严格控制申报人数。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实施细则》和《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规定的条件。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

三、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产生,采取事业单位组织竞聘,省级主管部门、各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单位必须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公开条件标准、竞聘程序,对推荐申报人员情况单位必须上墙公示。

四、材料报送

各地、各部门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公函;

(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2,用标准A3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一式3份(附件3,用标准A4纸打印);

(四)申报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请各学院、学区、部门将经审核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材料报送校人事处706A。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8日, 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的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不予受理,直接退回申报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人事处人事科方赛赛,办公电话778075

邮箱:334702194@qq.com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doc

附件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doc

附件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推荐情况一览表

附件4: 浙教办函〔2017〕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