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教师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师公告 - 正文

关于补报第二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5-23浏览量:

有关部门,各学区,各学院:

由于推荐第二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的候选人未达到规定人数,现将有关补报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公司在编在岗教师。

二、育人典范奖的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育人典范奖”:

1、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

2、市级以上(含市级)“三育人”先进工作者。

3、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辅导员、班主任

4、市级以上(含市级)师德楷模。

5、校级优秀辅导员、校级优秀班主任

三、推荐时间

“育人典范奖”的推荐时间延迟到5月26日前,根据评选条件,请有关部门、学区、学院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

员工处

发展联络处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