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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人社局《关于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3-17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建设和造就一支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努力构筑我市人才智力高地,2013年我市将继续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现转发市人社局《关于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的通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2013年,全年计划选派30名左右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

  二、选派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

  (二)已列入省“151人才工程和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均可申报;

  (三)目前从事的专业工作确有必要进行进修或培训的;

  (四)申请出国进修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拟进修国的语言,外语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可以先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BFT培训班(通知另行下发)的学习,参加全国BFT考试;

  (五)已参加全国BFT考试并获得高级合格证书的培养人员,优先选派出国进修;

  (六)欠发达地区以及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培养人选优先选派。

  三、选派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申请表》的书面和电子版材料、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于422日前报市人事处团队科。材料汇总后,学校将统一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进修人员名单,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

  四、进修渠道

  申请进修人员的进修渠道原则上由进修人员和所在单位联系落实,接收进修、培训单位必须是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

  五、进修期限

  进修期限为3个月或6个月,获得批准的进修人员必须在20142月底前开始进修,如此期限前确有实际困难无法完成进修的,要提前书面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可延迟进修。

  六、经费资助

  获准进修的培养人员,其进修费用,包括差旅费、生活津贴、学术活动补贴费等,市人才专项经费将给予资助。

  选派高层次人才赴国内外进修,是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程,加快培养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推进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务必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要结合科研发展需要,以及本地、本单位(部门)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人员,对上报的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以保证选派工作质量。

  联系人:冯老师 邮箱:rscszk@wzu.edu.cn

  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05B办公室(人事处团队科)

  电话:0577-86598072

     人事处

   20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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