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建设和造就一支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努力构筑我市人才智力高地,2013年我市将继续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现转发市人社局《关于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的通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2013年,全年计划选派30名左右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
二、选派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
(二)已列入省“151人才工程”和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均可申报;
(三)目前从事的专业工作确有必要进行进修或培训的;
(四)申请出国进修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拟进修国的语言,外语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可以先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BFT培训班(通知另行下发)的学习,参加全国BFT考试;
(五)已参加全国BFT考试并获得高级合格证书的培养人员,优先选派出国进修;
(六)欠发达地区以及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培养人选优先选派。
三、选派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申请表》的书面和电子版材料、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于4月22日前报市人事处团队科。材料汇总后,学校将统一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进修人员名单,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
四、进修渠道
申请进修人员的进修渠道原则上由进修人员和所在单位联系落实,接收进修、培训单位必须是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
五、进修期限
进修期限为3个月或6个月,获得批准的进修人员必须在2014年2月底前开始进修,如此期限前确有实际困难无法完成进修的,要提前书面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可延迟进修。
六、经费资助
获准进修的培养人员,其进修费用,包括差旅费、生活津贴、学术活动补贴费等,市人才专项经费将给予资助。
选派高层次人才赴国内外进修,是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程,加快培养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推进“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战略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务必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要结合科研发展需要,以及本地、本单位(部门)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人员,对上报的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以保证选派工作质量。
联系人:冯老师 邮箱:rscszk@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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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5年3月16日